今年,龙井市不断加快创建国家级“生态市”进程,全面提升城市生态品质,确保饮用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空气优良率保持在90%以上、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小于55分贝、废旧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
龙井市持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确保完成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等重点行业污染源的排查统计工作及重点行业超标整治任务,开展重点流域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涉水工业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组织开展春、秋季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年底前全面实现工业企业燃煤供热锅炉达标排放,力争淘汰城市建成区内10蒸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和在用黄标车;全面完成水污染防治任务,重点清除河道沿岸垃圾和畜禽粪便,10月底前力争完成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的搬迁工作,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和涉水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检查力度,确保达标排放;深入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加强对重金属、危险废物、危险化学品的环境管理,严格审批涉重金属排放工程项目,推进涉重金属重点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年底前建成2座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房,全面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