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龙井市2016年第18次市委常委会会议在市委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市环境质量及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安明植、权大杰、孙福江、韩丽莲、肖艳峰、王化义、李瑞、金东国、金永赞、金虎、彭涛等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据《全市环境质量及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汇报》介绍,今年,全市环境质量持续保持良好态势,根据市环境空气监测站监测结果显示,优良天数达到326天,占全年比例的97%;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县域各功能区噪声值均在控制值范围内。2014年至2016年,建成区内累计撤并小锅炉24座,剩余42座。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起,累计罚款金额53.3万余元,其中查封、扣押2起,移交公安部门行政拘留3起,环境信息未公开案件1起,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起。对80家企事业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整改率达到97%,专项行动见实效。同时,依托现有乡镇畜牧站,加挂龙井市生态环境监督站牌子,总计在全市7个乡镇和社区管委会设立了8个环境监督站,公开选拔81名基层生态环境监督员,逐步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创建全员参与、专兼职相结合的环境监管新格局。此外,依法足额征收排污费,严格按照排污费征收相关规定,对全市重点企业、取暖行业、小型三产及个体工商户开展排放污染物申报和数据审核工作。截至目前,共征收排污费97万余元。 州政协副主席、市委书记安明植强调,环保部门要定期向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提交环境质量及环保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问题拿出办法,提交到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各项环保工作要走在前列,严格按照中央、省级考察、考核、验收标准做好,迎接中央、省考察、督查组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