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7年预算安排意见的报告
龙井市财政局
(2016年11月14日)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龙井市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安排意见提请市十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由于2016年财政决算尚未进行,报告中使用的收入为预计数,支出为1-10月份数据,待决算完成后,我们将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批。
一、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
根据目前收入情况,全年预计完成公共财政预算全口径收入43,127万元,为计划的100%,同比增长5%。其中:上划中央税收11,110万元,为计划的119%,同比增长38.9%;上划省级收入160万元;上划省级共享收入688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收入31,169万元,为计划的92.7%,同比下降5.3%。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预计完成15,120万元,为计划的148.2%,同比增长86.2%;地税部门预计完成16,077万元,为计划的76.6%,同比增长9.9%;财政部门预计完成11,930万元,为计划的100%,同比下降34.9%。
2、1至10月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情况
1至10月,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支出183,763万元,完成年调整计划的77.9%,同比增长15.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83万元,完成计划的100.1%,增长5.6%。其中: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172万元、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1,275万元、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808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5,092万元,完成计划的55.7%,下降27%。其中:公安支出4,215万元,武装警察支出358万元,司法支出465万元。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法院和检察院均上划省级。
(3)教育支出17,701万元,完成计划的72.2%,下降5.2%。支出下降主要是同期落实教职职工工资改革增资部分。
(4)科学技术支出186万元,完成计划的51.5%,下降33.8%。主要是拨付到位专项资金同比减少80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21万元,完成计划的109.9%。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444万元,完成计划的68.0%,增长31.9%。其中: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33,426万元,就业补助3,281万元,社会福利732万元,城乡最低生活保障6,683万元。主要是拨付以前年度尚未拨付的养老、职业年金个人扣款及统筹资金4,688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404万元;城乡低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同比增加2,425万元。
(7)医疗卫生支出11,798万元,完成计划的63.5%,增长29.2%。主要是拨付到位的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同比增加1,789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统筹支出同比增加468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816万元,同比下降28.5%。主要是上年拨付建设局污染防治工程款300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6,468万元,完成计划的357.6%,增长108.8%。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市财力有限,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资金没有纳入年初预算,在执行中超计划支出,造成超出计划较多。
(10)农林水事务支出22,941万元,完成计划的60.1%,增长51.0%。其中:农业3,706万元,林业852万元,水利3,798万元,扶贫11,379万元,农业综合开发2,621万元,农村综合改革346万元。主要是水利建设基金支出同比增加3,000万元;拨付到位的扶贫专项资金同比增加5,500万元。
(11)交通运输支出1,331万元,完成计划的65.6%,同比下降78.7%。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指标资金同比减少538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54万元,完成计划的94.1%,下降13.3%。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出同比增加305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43万元,完成计划的53.2%,同比下降28.8%。主要是民贸民品贷款贴息支出同比减少80万元,拨付到位专项资金同比减少70万元。
(14)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505万元。
(15)住房保障支出8,183万元,同比增长45.8%。主要是拨付天宝山国有工矿等棚户区改造配套资金近3,329万元。
(16)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72万元,同比增长0.4%。
(17)债务付息支出4,670万元。
(18)其他支出23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基金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计完成5,246万元,完成计划的182.2%,同比下降48.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910万元,完成计划的200.6%,同比下降43.6%;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68万元,完成计划的68%,同比下降24.4%;污水处理费收入163万元,完成计划的116.4%,同比增长14.8%。
2、1-10月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56万元,完成计划的47.8%,同比下降53.0%。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3,456万元,完成计划的67.3%,同比下降52.6%;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支出300万元,完成计划的55.5%,同比下降57.6%。
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较同比下降较大的主要原因:一是基金预算规模的大小取决于土地出让业务发生的多少,从实际完成情况看,由于房地产业的不景气,直接导致土地出让业务大幅减少;二是上年完成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591万元,今年起该收入纳入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中。
(三)1-10月份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1、强化收入征管,全力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积极同税务及相关部门加强协作,强化部门协调机制,实现涉税信息共享,共同研究解决收入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跟踪落实重点收入缴库,坚持“抓大不放小”的原则,严防税收“跑、冒、滴、漏”。同时,完善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突出财政票据监督检查等手段,确保实现非税征管目标。
2、抓实项目建设筹融资工作,全面提升财政支持发展的能力。一是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通过准确把握国务院、省、州项目资金投向,深入研究,认真搞好项目策划,主动汇报衔接,抢抓机遇,千方百计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与帮助。1至10月,全市共争取上级专项资金97,694万元,其中:一般专项资金57,214万元,基金专项资金1,27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9,209万元,加快了项目建设推进力度,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保障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二是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通过积极争取,上半年累计获得地方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7,87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697万元,专项债券182万元,有力支持了全市项目建设、投资增长和民生保障,减轻了政府偿债压力。
3、完善财政保障机制,着力改善民生民计。坚持把重点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进一步增强财政保民生、促发展的能力。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筹措拨付教育资金17,701万元,在保证全市教职职工工资待遇的基础上,优先安排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和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边境村中小学操场改造以及国家级贫困县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努力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二是支持“三农”发展。积极落实国家支农惠农举措,及时发放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大豆目标价格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玉米生产者补贴等资金共8,683万元,调动了农民种粮积极性;以项目为载体,整合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边境地区及其他各类资金,努力满足扶贫方案年度所需资金,支持实施扶贫开发整乡、整村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夯实全市脱贫攻坚基础。三是积极支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拨付再就业资金1,682万元,支持进一步扩大再就业优惠政策享受范围;再次提高低保对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430元/月提高到450元/月和2,880元/年提高到3,200元/年,并确保低保资金及时拨付到老百姓手中;支持落实继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人均月增长135元的调标政策,积极筹措资金,截至10月份共拨付58,025万元。四是继续推进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切实提高各项补助水平,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年人均380元提高到420元,截至10月份筹措拨付3,559万元。五是努力改善群众居住环境。筹措拨付5,711万元积极推进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旧房改造以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群众居住生活条件。
4、深化财税改革,着力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水平。一是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2016年5月1日,我市与全国同步实现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个行业“营改增”试点,实现“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收官。二是全面启动乡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今年正式启动全市7个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提升了我市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乡镇财政资金的安全和规范运行。
5、强化资金监督管理,增强财政资金运行的有效性和安全性。一是着力加快资金拨付进度。1-10月份财政八项支出预算执行进度达88.3%,同比增长30.0%,确保了财政资金及时发挥效益。二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通过定期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检查工作,共收回部门预算结余资金5,516万元,统筹用于急需的民生项目,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缓解我市资金紧张问题。三是严格控制行政成本。强化 “三公”经费日常管理,对部门单位“三公”经费执行情况建立预警机制,从源头控制其支出规模,严格按预算、进度使用资金,确保年度预算顺利执行,三公经费支出910万元,完成计划的73%,各类不合理支出得到有效控制。四是着力加强政府采购审批和投资评审工作。截至10月份实施政府采购活动828次,实现政府采购额11,248万元,节约资金652万元,节约率5.8%;5月份成立投资评审中心以来,加强投资评审管理,共审查各类工程项目12个,评审金额3,084万元,净审减金额148万元,净审减率4.8%。五是推进财政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及时对市本级和部门预决算情况通过网络媒体进行公开,有效提高政府工作和政务信息的透明度。
各位代表,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财政改革发展中仍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各种减收增支因素多重叠加,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一是减收因素增多,完成目标任务压力较大。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需求不足等不利因素影响,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骨干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扭转;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改革,导致地方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减少;国家和省为支持“稳增长”,频频出台针对企业“减税降费”政策,客观上也加大了地方财政增收难度。二是财政支出需求不断增长,财政平衡难度大。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需要保障、配套或兜底的事项越来越多,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的支出压力明显加大。与上年相比,今年落实乡镇补贴、提高基本工资和各类津贴补贴标准以及补发养老金个人扣款和统筹资金等方面支出需求大幅增加,加上地方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我市财政收入增量已远远不能满足支出需求增量,财政收支矛盾异常尖锐,平衡难度大。对此,我们将进一步认真研究,通过深化改革、创新机制、完善制度、加强管理等综合施策,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7年预算安排意见
按照“十三五”规划的总体要求,2017年全市财政收入预算安排的预期目标是:全口径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可比增长5%。具体的预算安排意见将于明年年初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为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算任务,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依法强化税收征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一是加强综合治税力度,建立部门征管联动机制,规范征管程序,坚持不收过头税的组织收入原则,严格执行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二是深入挖掘非税收入征收潜力,规范非税征管制度,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着力提高收入质量,实现财政收入持续平稳增长。三是抢抓中央、省、州支持加快开发开放发展的重大机遇,积极主动搞好政策对接、项目对接,紧盯上级资金投向及重点,找准向上争取的切入点,以资金争取带动经济增长,为加快我市县域经济发展提速增效。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民生保障,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深入贯彻厉行节约各项规定,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事,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切实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加大对“三农”、教育、文化、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的保障力度,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不断改善群众生活条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需急盼的普惠性民生问题,不断提高民生领域的保障能力。同时,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努力满足扶贫专项方案年度所需资金,支持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全市各项重点工作和民生项目顺利推进。
(三)深化财政综合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一是继续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准确把握改革动向,严肃财经纪律,推进依法理财。二是继续推进预决算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健全财政支出绩效和财务管理评价机制,强调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实现财政资金效益最大化。四是继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大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力度,提高财政专户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五是继续加强对项目资金的跟踪监管问效,确保资金安全、规范、做到专款专用,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各位代表,2017年市我市经济转型发展的攻坚之年,财政增收和改革发展的任务异常艰巨。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和指导,虚心听取政协的意见和建议, 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坚定信心,开拓创新,确保完成各项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