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2 14:18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龙井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第1号)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关于组织开展全省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吉财监〔2023〕533号)要求,2023年5月至10月,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天平会计事务所对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等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检查结果表明,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细化预算编制,加强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但是,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存在以不规范票据报销的问题;二是审批程序领导未签字问题和附件不完整问题;三是存在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四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问题;五是现金支付无收据问题等等。
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定程序下达了处理处罚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龙井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02日
附件:
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 龙井市财政局委托延边天平会计事务对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等5个单位开展了会计监督检查工作,发现违规问题金额90.14万元,处理处罚5户。
1、龙井市城建管理监察大队: 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65.59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11万元;审批程序问题0.73万元。
2、龙井市龙井高级中学: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14.5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 0.79万元;审批程序问题0.34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0.07万元。
3、龙井市第三中学: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0.89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55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48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0.64万元。
4、龙井市龙井中学: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3.4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15万元;账务处理问题0.11万元。
5、龙井市房屋征收经办中心:附件不完整不规范问题 1.11万元;现金支付无收据0.29万元;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0.10万元;差旅费管理问题0.29万元。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各被检查单位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