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6 15:33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关于退还龙井市开山屯镇万吨有机肥厂附属设施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由龙井宏宇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龙井市开山屯镇万吨有机肥厂附属设施项目已竣工,按照相关规定将于近期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望相关人员在此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向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433-5037327)。公告期满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2年6月16日至2022年7月16日
龙井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