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吉林省河道条例》有关规定,《省水利厅关于做好全省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吉水河务〔2018〕479号)要求,现将流域面积2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完成了我市辖区内布尔哈通河、海兰河、六道河、八道河、细鳞河、沙金河、宝山河、大砬子沟、东盛沟、厚洞沟、采树沟、安民台沟、西来沟、明东沟、大洞沟、桦田沟、松林沟、杨木沟、延东沟、大灰沟、东南沟、城南沟、自咪沟、梨树沟、马鹿沟、大北沟、厚地洞沟等27条河道管理范围线的划定工作,划定成果满足要求,现予以公告。 附:龙井市河道管理范围分界起始、终点坐标及公示牌成果统计表 龙井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