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取准考证通知 1、2020年7月22日,上午8:00,请报考龙井市消防大队、应急管理局的考生到延边州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龙井市开发区)门口领取准考证并参加体能测试。 龙井市消防大队:18243325252 2、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请报考龙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二)、岗位(三)、龙井市机关事务局的考生及委培生,到龙井市海兰江体育场(龙井市琵岩山)领取准考证。报考龙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一)的考生,待体能测试结束后,现场为通过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必须本人领取。 龙井市公安局:0433-3466176 龙井市机关事务局:0433-3223184 3、2020年7月24日,上午9:00-11:00,请报考龙井市交通运输局的考生,到龙井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本人领取。 龙井市交通运输局:0433-3222772 二、笔试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进入考场。每名考生需准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按照下列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7月25日,上午8:30-10:00。 笔试地点:龙井市第二高级中学 因疫情防控需要,请考生于7:30分到达笔试地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测温等工作,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考生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龙井市公安局警务辅助岗位(一)考生体能测试通知 体能测试由龙井市公安局统一组织,报考警务辅助岗位(一)的人员按照下列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7月24日上午8时集合点名,统一入场,封闭场地,开始体能测试。点名时未到的,视为体能测试不通过。 2、测试地点:龙井市海兰江体育场(龙井市琵岩山) 3、测试项目及标准:1000米跑 ≤4′35″, 超过4′35″的不达标,不得参加笔试。 4、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5、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6、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7、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四、龙井市消防大队、龙井市应急管理局报考人员体能测试通知 体能测试考试时间:2020年7月22日上午8点集合。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场地,取消考试资格。 体能测试考试地点:延边州消防支队战勤保障大队(龙井市工业集中区)。 请考生按公告《体能测试考核标准》做好考试准备。 1、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所需运动服、运动鞋等用品由考生自备。 2、因身体健康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试的,须在测试前提出,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3、在体能测试过程中,考生感觉本人身体不适的,应立即向工作人员提出,终止体能测试,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4、考生在参加体能测试期间,要保管好随身物品,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保持良好秩序,不得使用通讯工具,不得带领陪同人员进入测试场地。 五、相关要求 1、本公告发布后,参考人员有延边州外旅居史的,须扫“疫情防控行程卡”(详见附件码2),提供14天内行程轨迹。 2、考生须在本公告发布后,及时登录“吉事办小程序”(详见附件码1),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获取个人“吉祥码”,领取准考证及考试当天出示,显示非绿色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3、考生考试当天在进入考场前进行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高于37.3℃,须由专车送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4、考生在返(来)龙井、往返考试地点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配戴好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全程做好自我防护,确保个人安全。 5、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全距离,依次有序进入考场。笔试考试期间,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进入考试场地后,将手机关机,装入写好名字的信封内,按工作人员指定处存放。 6、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领取准考证及参加考试全程家属不得陪同,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7、延边州外考生领取准考证后,不得离开龙井市区,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8、因全国各地疫情风险等级随时有变动,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国务院客户端及员额考试补充公告,并按照风险等级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避免本次考试受影响。 龙井市疫情防控办咨询电话:0433-3259305 考生要仔细阅读《考生承诺书》并自愿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6日 附件: 码1:疫情防控行程卡,用于查询考试前14日动态行程,领取准考证当天出示。 码2:吉事办小程序,用于考生获得个人吉祥码,领取准考证及考试当天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