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断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林业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决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全国疫情解除期间,实施最严厉的野生动物管控措施,全面禁止人工繁殖场所野生动物转运贩卖,禁止一切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 1、对全市饲养繁育野生动物场所实施隔离,严禁人工繁殖及野生动物对外开放、禁止转运贩卖。 2、对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市场经营、网络销售等各个环节开展全面排查,阻断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和人的接触途径。 3、暂停受理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猎捕、人工繁育、出售、购买、利用、运输的行政许可申请。 4、农(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电商平台等经营场所,严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动物交易活动。 5、社会各界发现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的可通过12315热线或平台举报。 6、发现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经营者、经营场所分别予以停业整顿、查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 7、消费者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远离"野味",健康饮食。 举报电话:龙井市林业局:申文一13944768078 龙井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路德强13844306969 龙井市农业农村局:张喜路13944749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