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至3月,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我市2019年政策措施落实、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了存在的问题。现将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发现2018年龙井市项目中,扶贫资金与项目绩效方面有2个基础设施项目未按合同工期完工,涉及资金681.35万元。 1.2018年,龙井市德新乡金谷村一阻至二组乡村道路工程项目,实施单位龙井市交通局,建设单位延边龙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计划总投资为131.8万元,截至审计时该项目路面建设尚未完工(已拨付工程款83.1万元,占总投资的63.1%)。 2.2018年,龙井市三合镇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项目,计划总投资为549.55万元,实施单位三合镇政府,建设单位吉林省业晟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截至审计时该项目围栏和警示牌工程未完工(拨付工程款446.68万元,占总投资的76.2%)。 整改情况:(1)截至2019年6月末,德新乡金谷村一组至二组乡村道路工程项目全部完工。 (2)截至2019年6月初,三合镇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段)项目全部完工。 龙井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