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提高省级专项资金精准性和有效的意见》(吉政办发〔2017〕22号)、《吉林省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吉财产业〔2017〕514号)、《关于印发延边州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暂行)的通知》(延州财企〔2017〕2号)和《延边州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因素法分配方案》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实地踏查、材料审阅,经工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予以公示。公示期自8月24日至8月30日,共7天。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应,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联系人:李 平 联系电话:5038087 附件:2018年省级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明细表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