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拟预定于2015年8月组织召开“龙井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需聘请部分对管道天然气价格构成有一定了解和议政能力的各界人士作为听证会参加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龙井市价格监督检查局预定8月份召开“龙井市管道天然气价格听证会”,对我市管道天然气民用、商服价格调整进行听证。
二、听证会代表构成、产生方式及条件
(一)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构成。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33名,其中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听证会参加人1名、政府相关机构听证会参加人5名、社区机构代表5名、消费者协会和个体协会各1名,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19名。另设2名纪检监察人员、2名新闻媒体记者。
(二)听证会参加人及有关人员产生方式。
1、消费者听证会参加人通过网上自愿报名,按报名的先后顺序,经资格审查,确定听证会人选。报名时间截止后,我局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采取随机选取;对出现已确定的参加人身份名额空缺时,按其缺员身份在其他同身份报名者中选取。
2、人大代表、政协听证会参加人由人大、政协推荐,政府听证会参加人由我局聘请;经营者听证会参加人由我局委托龙井市住建局推荐产生。
3、旁听人员在龙井市区常住人口产生,通过自愿报名和社区推荐的方式确定。
4、媒体记者按报名顺序的原则选取产生。
(三)听证会参加人的条件。
1、在龙井市区长期居住的消费者(不少于代表总人数的五分之二),年满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对管道天然气事业有一定认识;
5、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听证项目的有关情况;
6、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心公用事业,保障参会时间。
三、听证会参加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0日起,截至2015年8月3日止。
2、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或传真至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业务科或发送电子邮件至13844380101@163.COM邮箱。
四、公示时间
听证会举行15日前,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将通过龙井市电视台和网站向社会公示公告听证会具体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听证会参加人和有关人员名单。
联 系 人:赵思翔 尹熙福
联系电话:13944701599
传 真:3224100
特此公告
附件:龙井市定价听证会代表人员征集报名表(天然气)
下载地址: /Uploads/201507/55a8bf1bbc1b0.doc
龙井市价格监督检查局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