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人民群众:
近期,龙井市防范和打击金融诈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龙井市部分商家,通过“消费返利”(如花费一定数额购买商品之后,每天返还给消费者一定数额的金钱,最终返还数额超过消费数额)形式,发展不特定社会公众为会员,可能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请全市人民群众提高警惕,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远离非法集资。非法集资者通常通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还本付息除以货币形式为主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后,任意挥霍、浪费,致使出资人投资回报的愿望落空,甚至血本无归、倾家荡产。
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不得组织非法集资,一经发现,将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