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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1 09:49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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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财政局及时拨付资金,助推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根据延边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资金发展资金的通知》要求,龙井市财政及时下达专项资金21万元用于龙井市工师大米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工厂房及办公场地扩建、购置大米加工设备搭建布尔哈通大米电商平台项目建设

该项目建成后将助力精准扶贫,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农民增收。搭建大米电商平台,利用“互联网+大米”提升稻米加工单位综合竞争力。有了财政资金的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实体积极性将得到进一步提高,可较大的提高生产水平,有效的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