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龙井市建筑市场体系,整治建筑施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龙井市住建局从全市建筑市场的实际出发,采取强力措施整治违规施工行为。
一是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的建设工程,责令施工企业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查封施工现场,对责任主体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二是对无资质承揽工程和非法转包工程的企业,一经查实要依法取缔其承包资格,并查封施工现场、撤出施工作业人员,对相关责任主体按《建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罚。
三是对施工图未经审查直接用于施工或施工图审查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责令停工、限期整改。
四是对未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建设工程逐一进行梳理,在建工程项目在复工前、新建工程项目在开工前必须到人社部门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否则,一律不得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