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5日开始龙井市进入秋季森林草原防火期,按照《省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关于做好森林和草原防火联防工作的通知》(吉森防办[2015]43号)文件要求,龙井市狠抓部署,切实做好全市草原防火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防火责任制。根据上级要求成立草原防火指挥部,制定草原防火报告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人员到位,以“防消结合”的原则,有火情及时上报,组织人员扑火,确保我市草原防火工作顺利进行。
二是抓防火宣传,扩大防火宣传覆盖面。充分利用电视、标语、板报、永久宣传牌等形式,重点宣传《草原法》、《草原防火条例》、《牧业用地管理条例》、《野外用火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知识,将宣传预防措施与宣传惩治手段相结合,不断提高群众防火意识和处理突发火情的应急能力。
三是联合行动,团结协作。积极主动与公安、森林防火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扎扎实实做好草原防火工作万无一失。在“十一”长假期间,对重点区域做到定人、定责进行监督和宣传,坚持草原防火工作月检查。并且定期对灭火装备进行检查维修,时刻保证灭火装备的良好状况,便于应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