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三举措扎实做好2015、2016年度全市公务用车保险政府采购工作,更好地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服务。一是提前筹划、精心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认真制定龙井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车辆定点保险项目招标书。二是细节入手,注重沟通。为确保每个环节、每个细节不出纰漏,多次到市财政局、政务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洽谈协商,经反复修改完善,通过竞争性谈判,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龙井支公司与中国大地财产股份有限公司延边中心支公司龙井营销服务部两家为定点保险公司。
目前,已在全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范围内发送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的通知,从2015年8月12日起,对全市公务用车继续施行定点保险。政府采购定点保险取得初见成效:一是车辆保费通过公开竞争大幅度下降,节约了经费;二是通过政府转账等非现金形式进行交易服务,杜绝了车辆保险中的不规范行为;三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有效途径,杜绝了暗箱操作,减少了业务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