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龙井法院按照“严格时限、明确责任、集中化解”的原则,三方面将专项活动的案件数据统计工作、案件数据核实、补录工作、案件清理等工作做好做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到这次专项活动的特殊意义,并对这次专项活动高度重视,全力做好活动的各项工作。在执行局局长的精心部署下,全局认真研究,为这次专项活动集中调配所需的人力、物力,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是严格信息审核。努力做好专项活动的案件统计、数据核录、补录工作。为保证已录入案件信息的准确、完整,组织专人认真统计、逐案核对,并做到数据详实、准确,案件不漏报、不重报。年初以来共核实2000余件已录案件信息,对已发现的错误信息全部做了纠正,共补录体外循环的执行案件212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全部核录补录工作。
三是穷尽执行措施。活动开展以来,该院执行局安排专人进行“财产四查”工作,对于有财产可供执行且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限制出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截至到今年7月,我院共限制出境15人;首次在延边晨报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有7名被执行人到我院主动全部或部分履行了还款义务;核对的拟清理案件85件中已有80件全部清理完毕,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