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龙井市司法局积极应对老龄人口基数大,老龄化速度较快,空巢老人家庭增多等严峻形势,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四维立体”工作法保障老年人权益。
一、多方协调,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与有关部门多方协调联动,先后在各司法所、市妇联、市老龄委等部门建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社区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络员、在村屯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覆盖全方位的老年人维权网络。积极拓宽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建立健全老年人法律援助机构及工作制度。对案件办理实施全程跟踪监控,妥善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提高办案质量。2013年以来,龙井市司法局共办理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21件,受援助老年人17人,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128余人次,有力地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窗口部门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中心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设置老年人法律援助接待区,并配备饮水机、老花镜、轮椅与应急常用药品箱等相关设施方便老年人。开通“法律援助服务直通车”,建立覆盖全市的“2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畅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让老年人足不出户便可享受法律服务。此外,为更好地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2014年,在公证处还专门设立了遗嘱涉密室,为办理遗嘱的当事人提供方便、保密服务,切实提升公证服务水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氛围。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普法宣传、法律援助职能作用,每年都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到普法宣传计划,利用老年大学、社区老年活动室、法制教育培训基地等各种法制宣传阵地,加强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近三年,共开展法律援助进村庄、进社区等活动20余场次,散发法律援助宣传材料2万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切实加强了全社会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提高了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建设“法治龙井”、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四、建立老年人矛盾纠纷调解室,为老年人权益保驾护航。
2014年,龙井市司法局依托龙井市东盛涌镇龙山村居家养老服务大院建立了老年人矛盾纠纷调解室。对于一些简易的老年人的日常纠纷、法律咨询等问题,由当地村委会专职调解员进行调解,疑难复杂纠纷由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切实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交通等繁杂问题,提高了调解效率,遏止纠纷的恶化。自建立老年人矛盾纠纷调解室以来,现场调解各类老年人矛盾纠纷13次,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90余次,发放《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继承法》等与老年人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宣传单200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