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市共有203个事业单位参加了2015年度考核,涉及3919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583人考核结果为优秀,3231人考核结果为合格,55人未定等次,19人(主要为长期病休、提前离岗人员)未参加考核。评优比例为14.8 %,严格控制在15%以内。
一、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吉人社联字〔2014〕43号)和省、州2015年度考核相关通知精神,向全市事业单位下发《关于做好201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对事业单位人员考核的内容、范围、程序、评定结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高度重视,强化领导。要求各事业单位充分认识考核工作的重要性,转变考核就是评优的片面思想,防止考核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及时成立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其所在单位的考核工作。
三、民主公开,客观公正。要求各事业单位要依据岗位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分别制定明确具体的考核目标,充分体现单位工作特点,同时结合民主测评,对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的考察和评价,确保考核结果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