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已于2016年1月1日启动,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前设立登记的企业(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应在2016年1月1日至6月30日按要求报送其2015年度年报,逾期不报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并向社会公示,在投融资、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受限。为切实做好2015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工作,依法督促企业及时、真实履行年报义务,强化企业信用意识,扩大社会监督,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该局精心组织,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各项企业年报公示准备工作。 一、加强舆论宣传。及时总结上一年年报工作经验,对2015年度年报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布置,通过报纸、微信、QQ业务群等平台进行宣传,制作8000余份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全市市场主体广泛宣传实施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意义、参与范围、报送时限、公示内容、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以及不按规定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不良后果,积极引导开展年报公示。 二、强化业务培训。为加快年报公示自主申报工作进度,该局继续开展登记注册人员业务培训,对软件的操作方法、常见的问题及解决办法等进行更为全面、细致的讲解和演示,使其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操作流程,做到咨询熟练自如、操作得心应手,为办事企业提供方便。 三、耐心服务指导。在该局审批大厅、企业规范管理分局,综合分局均设立咨询窗口,安排业务能手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该局还对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不懂电脑操作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帮助指导,安排专人现场指导和帮助完成年报公示。 截至目前,已接待群众来电300余人次,来访230余人次。 已有89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14户、143户个体工商户成功完成年报。 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业户,距离年报截止日期越来越近,如果不按时填报公示年报,将会面临以下六个严重后果。一是载入经营异常名录记录将伴随“终生”。只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就要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即使恢复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曾经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痕迹仍将伴随“终生”。二是政府部门实施信用联合惩戒。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申请办理各类登记备案事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资质审核、从业任职资格等有关事项时,行政管理部门将予以审慎审查。各级政府部门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三是在日常经营活动受限。目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已被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贷款、担保、保险等商事活动的参考依据。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金融机构可能因此而不受理其银行开户、贷款等业务。四是信用受疑交易相对方拒合作。市场交易相对方在选择交易对象时,也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商事主体进行更为严格的审查,甚至取消与其进行的合作。五是载入满三年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按照法律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3年仍未履行信息公示义务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是经营异常名录状态持续的结果,是更严重的失信行为,将受到全社会更为严厉的惩戒。六是企业负责人任职将受限。根据法律规定,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管的相关信息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任职资格相关事项受到限制,三年内不得担任其他商事主体的董事、监事及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等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