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各项规定,更好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管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龙井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龙井市司法局采取五个规范做好重要节假日期间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 一、规范外出请假管理。要求司法所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着力加强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管理,认真审核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申请事由,销假时要备案往返票据证明、就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对外出务工、事项不明的社区服刑人员一律不准请假外出,确保外出人员不脱管、不漏管、不发生严重再犯罪事件。 二、规范出境证照管理。司法局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社区服刑人员限制出境通报备案工作机制, 及时、完备,形成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有效管理,把社区服刑人员全部纳入出境管控视线,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监管力度。 三、规范刑法执行管理。因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有限,司法局要求司法所所长要全程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过程中,各类执法文书必须由司法所所长签字,其他工作人员不允许代签,做到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四、规范走访制度。根据延边州司法局《关于切实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时制定下发方案,认真做好入户走访排查记录, 签订矫正责任书等,确保重要节假日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监管到位、重点人员监控到位、排查出的薄弱环节整改到位、教育帮扶工作到位。 五、规范档案管理。组织召开会议,对自己管辖内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文书、个人档案开展全面自查,对缺件的、不规范的部分要求及时补充完善。并组织检查组每季度复查,发现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情形,给予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