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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1 05:18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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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司法局“四步向前”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

  

龙井市司法局以务实创新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方面的职能作用,以龙门司法所为范例,创造性地开展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化解矛盾冲在前

    龙门司法所辖区内的社情复杂,社会矛盾纠纷呈多元化,司法所把建设第一道防线作为首要任务,充分结合社区人员结构压缩改制的要求,积极开拓社区网格化人民调解新格局,依托社区网格化结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纠纷化解及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辖区居民解难,及时了解社区居民间是否存在矛盾纠纷事项。对于发现的纠纷进行及时的化解和引导,力争将纠纷隐患减小到最低,真正充当起缓解党政领导压力的“减压阀”,架起了服务人民群众的“连心桥”。

二、创新工作做在前

    为进一步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加强校园普法文化建设,龙门司法所在原有8处“百姓说事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说事领域,在辖区东山小学、龙井市三中校园内,建设了全国首个融纠纷化解与法制宣传为一体的“校园说事点”,设立校园“小小说事员”40名。截至目前,通过“校园说事点”收集整理涉及学校、家庭、社会的各类信息120余条,举办“校园说事点”法律小讲堂4期,开展法制宣传3场次,并通过编写校园普法剧本、学生参演的方式,将普法知识拍成短片进行教育传播,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妇女维权工作的力度,针对妇女同志反映的家庭暴力、婚姻生活、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权益问题,及时提供正确的法律引导和心理咨询,并视情况严重性提供针对性的援助服务。2015年,龙门司法所依托街道调委会设立“姐妹谈心室”,为社区妇女同志缓解压力、诉说烦忧提供一处可倾诉的平台,借助“姐妹谈心室”工作的有效开展,龙门司法所共接受援助信息咨询30余人次。

三、法制宣传走在前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以普法学习培训为核心,继续广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拓展机关单位、学校、市场、社区活动室为“四大”宣传阵地,以辖区公职人员、青少年群体、市场经营者及社区老年人群体为“四大”宣传对象,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规范化、常态化建设。通过举办各类法制培训班、开展法律咨询解答,广泛宣传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精神。强化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兴网络媒体及平台的宣传优势,扩大宣传影响及受众范围。

四、矫正帮教帮到前

    特殊人群管理方面,龙门司法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以高度的责任和一腔热情近距离地教育帮助、服务感化,使其感受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从而坚定信念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社区服刑人员管理上,一方面严格执行定期汇报思想行为,请销假、迁居、外出经商务工审批制度;另一方面,做好教育工作,定期与矫正对象进行对话约访,实行个性化矫正,对重点对象尽可能创造条件进行一对一的心理咨询辅导,根本上确保矫正工作取得成效。为安置帮教人员制订针对性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根据其本身特长,协调各方关系,帮助解决其实际生活问题。尤其是对“三无”人员,帮助申请低保、申请廉租房,帮助提供就业及培训机会,鼓励自主创业,自力更生,重新树立生活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