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党员“准入”、管理和成长评分是龙井市实行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积分制考评创造出的又一项组织管理新模式。为此,我市把好党员准入关,细化管理流程,探索破解党员队伍“出口”不畅难题,为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党的肌体健康、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提供了有力的政治保证,引领了边疆民族地区党员教育管理模式的创新。
发展党员看“积分”
为切实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从源头上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纯洁性,2013年,我市推出《龙井市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积分制考评办法(暂行)》,实行党员管理积分制考评,切实提升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水平。
我市强化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管理,明确积极分子学习目标所占分值。重点考核积极分子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的成绩,采取对年内获得市委、市政府及上级部门表彰的实行加分政策的措施,引导积极分子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引导积极分子积极参与义务劳动、结对帮扶等社会服务活动,通过活动促使其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同时,严选确定近期发展对象,采取“五个不发展”措施,对入党积极分子审查合格后列为拟发展对象,再围绕学习意识、工作业绩、宗旨意识三方面划档评分,在积分达标人员中择优确定超前考察发展对象。对拟发展对象开展理论考试,根据考试成绩采取积分制管理。截至目前,全市总计有入党积极分子1154人,两年间,其中582名进行积分考评,合格的478名列为近期发展对象。新党员要加强党性教育,至少进行2次志愿服务活动,两年来,全市400余名机关在职新发展党员开展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1000余人次,为社区捐赠物品500余件,开展各类政策咨询230余次,反映问题50余件。
积分考评有体系
我市积极构建党员积分考评体系,通过科学设计,推行党员考评、“查”“管”结合,强化流动党员管理、分类指导,发挥党员先锋作用等举措,解决党员“管理不实”问题。
我市党员分为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和非公四大类别。党员考评对象通过自查、述职、民主评议、党组织审核和结果公示等环节确定最终得分,考评结果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同时,通过“查”“管”结合,加大流动党员查找力度,实施“党组织找党员、党员找党组织”工程,两年来,通过电视台公布信息、发送手机短信等方式,累计查找失联党员2072人,着力解决了“两不管”党员、“口袋”党员、“档案”党员等突出问题。此外,科学设计考评内容,将考评指标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确保每类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2年来,我市80余个单位1700余名机关在职党员,开展“爱心周末”、“四点钟课堂”、爱心结对等活动3000余次,解决群众实际困难300余件,10余名优秀机关党员干部得到市级表彰。
奖惩机制更健全
根据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积分制考评办法,我市进一步建立健全奖惩机制,通过遵循事实,让先进党员“高人一等”、限期整改,让基本合格党员“转化提升”、严守程序,让不合格党员“清退出局”等举措,确保党员管理见实效。
我市将积分制考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使每名优秀党员都有据可查、有数可依。让优秀发展对象“优先发展”,对优秀党员表彰宣传,鼓励继续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并在全市评先选优或上报先进时优先考虑。对事迹突出、带动作用明显的,将形成经验材料在全市范围内宣传、选树典型,努力营造后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对评定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被列为警示性党员,将被引导教育端正思想认识,积极升级晋位。如在规定期限内转变不大或无转变的,将被列为后进型党员教育管理,按照《龙井市后进型党员管理办法》,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对评定等次为基本合格的预备党员,视情况延长其预备期,延长期内仍无转变的,取消其入党资格。对考评结果为不合格的党员,坚持“教育管理在先、组织处理在后”原则,展开帮扶教育,逐项整改,对转变不大或不愿改正、自愿退党、严重影响党员先进性、纯洁性的党员,以及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因沉迷宗教信仰而导致党性缺失、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按照《龙井市不合格党员处置办法》对其进行组织除名处理。近年来,该市共表彰50余名工作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的党员,对68名后进党员进行帮扶教育,对34名不合格党员给予组织除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