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的管理,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我市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在保证正常工作开展的前提下,有效的挖掘节约潜力,从源头上掌握“三公”经费的支出。通过削减公用经费指标、量化“三公”经费指标、严格控制接待费、公务用车等支出,切实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各项工作。截至2016年7月我市 “三公”经费支出共为728.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49万元、公务接待费57.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9.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促进经费支出合法、合规,严格管控一切不必要的支出,为推进我市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可靠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