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质量,龙井市司法局本着“服务全市大局,建设法治龙井”为主题,唱好社区矫正“三部曲”,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行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抓学习教育”,唱响社会接纳乐章。为进一步提高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转化教育效果,帮助社区服刑人员牢固树立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司法局定期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通过使其对自身的特殊身份有正确的认识,能积极主动接受矫正,进一步强化了教育监管。同时, 定期走访在矫人员家庭、邻居、社区,形成融入、关爱氛围,及时介绍龙井市社区矫正新政策,激发在矫人员改造信心,使社区服刑人员适应矫正环境,尽快融入社会。
二是“抓公益劳动”,唱响自我适应乐章。充分发挥社区矫正职能,调动社区服刑人员服法积极性,组织各种形式社区服务活动,让他们自身受教育,群众得便利。各基层司法所建立公益劳动基地,由司法所按照因人因地、因时制宜的原则,采取集中劳动与分散劳动相结合, 通过打扫卫生、清除杂草等劳动,培养矫正对象的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促使他们参与社区服务,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三是“争做合格社会人”,唱响社会回归乐章。在依法监管的同时,本着“安其身、暖其心、塑其人”的原则,开展人性化管理,关心和改善社区服刑人员的生活,引导社区服刑人员自觉配合,接受改造。在矫正过程中对社区服刑人员生活上扶助、工作上帮助、精神上支持,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引导他们不断改造、充实、完善自我,服务社会,树立弃恶从善、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
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70人,在矫106人,1-5月份,新增39人、解除27人,未出现漏管,脱管现象。上半年,共举办社区服刑人员学习教育活动43次,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公益性劳动19次,两节两会期间走访慰问重点人员30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