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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19 00:23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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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井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四项措施规范和加强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

  

 为做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企业集体合同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贯彻落实,指导帮助我市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促进龙井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人社局劳动关系科采取四项措施做好我市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审查备案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依法开展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对实现我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造福广大职工群众、解决民生实际问题有重要作用。按照相关要求,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坚持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职工权益相统一,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定相应的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认真做好上级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是做好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引导和服务。劳动关系科坚持国家“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平等协商确定、政府监督指导”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能,深入做好调查研究、政策咨询、指导服务,扎实稳妥地推动我市企业建立健全内部分配制度和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发挥企业和工会(职工)的协商主体作用,引导协商双方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充分考虑企业经济发展实际,积极稳妥地开展协商;发挥我市三方协调机构作用,加强与工会等成员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做好对企业劳资双方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工作。

三是认真做好集体备案审查工作,杜绝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内容失真,程序违规行为。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审查备案工作是《劳动合同法》确定的一项法定程序,劳动关系科依法对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逐条审查,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认真履行企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审查备案职责。截至目前共审查集体合同备案73份。

四是实行动态管理。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加强集体合同审查备案的日常管理工作,通过定期对集体合同有关数据进行研究分析,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推进集体合同签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