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龙井市司法局本着“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着力抓好“特殊人员”管控工作,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构建“法治龙井”发挥积极作用。 一、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控工作。认真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特殊人群排查管控专项活动,共走访排查117人次,确保重点人员监管到位。出台社区服刑人员限制出境通报备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报告制度,根据社区服刑人员居住地变化及时办理手续,确保无逃避监管现象发生。一季度共接收人民法院、监狱等委托调查函13份,并出具真实客观的调查评估意见。参加延吉监狱假释大会,衔接2名社区服刑人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54人,在矫117人,一季度,新增23人、解除7人。 二、深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工作。健全完善与监狱的配合机制,认真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政策,进一步提高衔接率、安置率、帮教率。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工作,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的动态化管理,完善刑满释放人员帮扶档案。截至目前,接收网上基本信息22人,核实成功22人,核查率为100%。积极协调多部门着力做好“三无”和生活特别困难等刑满释放人员过度性安置工作。 三、做好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开展一次社区戒毒(康复)安全排查分析会,由主管局长带队走访社区戒毒人员,入户走访并了解戒毒人员的日常生活情况,严格管控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动态。根据州局要求统一制作司法所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牌匾及工作流程、宣誓词等,进一步规范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接收戒毒(康复)人员15人,现有在矫社区戒毒(康复)人员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