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稳健运行,保障参保人员合法权益,龙井市医保中心组成专项检查组,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集中对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查看、现场提问等方式,结合《龙井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的有关规定,重点围绕零售药店的售药服务、管理制度、信息管理、“进、销、存”台账以及定点零售药店药品刷卡范围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定点零售药店能够按照医保政策规定规范经营,认真履行服务协议。个别药店存在摆放生活类用品(不得以任何形式在药店内、外摆放生活类用品)、“进、销、存”实际与台账不符、医保系统内药品对照数量不达标、无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检查组针对13家违规定点零售药店,依据《吉林省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吉林省定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考核办法》,拒付违规统筹支付,扣减考核分数,并要求限期整改,以确保维护定点零售药店经营秩序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下一步,龙井市医保中心将继续抓好药店整改追踪,建立健全全市定点零售药店长效监管机制,通过动态化网络监控、暗访检查、日常稽查等有效监管手段,加大监督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规范销售医保药品行为,维护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