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1-17 00:48
来源 : 龙井市人民政府
龙井市财政局扎实做好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和规范地方财政专户管理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龙井市财政局扎实做好第四次清理整顿财政专户工作。撤销了破产费用专户、义务教育专项资金专户、信访资金专户和土地出让金专户,并将销户资金及时缴入国库统管。截至目前,已累计撤并财政专户20个,撤并率达76.9%。清理整顿后全市保留财政专户6个,实现了财政专户管理的精简统一,严格控制了新增专户,进一步强化健全财政管理内控机制,有效提升了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