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上午,2017年度全州检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在延边州检察院召开,龙井检察院被评为2017年度先进基层院,民事检察部被授予“集体三等功”,刘克江、金浩彬两位主任检察官被授予“个人三等功”。
2017年,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团结协作、扎实苦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考评成绩位列全州第一。一年来,龙井检察院被州文明办评为“延边州精神文明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普法先进单位”,被市总工会评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集体”;控申接待大厅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刑事检察部检察官金建武被省检察院授予“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暨吉林好人·最美检察官”荣誉称号。
2018年,龙井院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保障龙井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检察工作创新跃升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