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8日,由州水利局、州财政局、州环保局组成的河长制工作督导组到我市督查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宫胜杰副市长、水利局、财政局、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参会。调研内容包括听取汇报、查阅资料。
我市于6月26日出台《龙井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龙办发〔2017〕23号),全市河长制工作按三个时间阶段实施,明确了到2030年,我市将达到主要河流和城镇河段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总体目标。
确定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和主管副市长任副总河长,9名市级领导任市级河长,全市河长制25个成员单位,均由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和中层领导干部为联络员的人员组成,并制定了成员单位责任分工。
全市28条河流共确定市级河长9名,乡镇级河长35名,村级河长56名,河段巡查员56名,河段保洁员56名。
龙井市水利局组织技术工作人员9名,对图们江、布尔哈通河、海兰河等重要河流进场排查,现已初步完成对图们江情况的核查工作,主要针对排污口、险工险段等情况进行梳理,制作完成河流作战图。
我市已按省公示牌设立要求,由水利局牵头陆续开展公示牌的安装工作,现已开展图们江白金乡、三合镇、开山屯镇等镇区段进行公示牌的安装工作。
会后,州河长制工作督导组对我市河长制开展工作给予肯定,并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