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要求,结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查边督边改工作的通知》(吉办电【2017】70号)的具体要求,龙井市采取四项举措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边督边改”工作。
一、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各单位要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中发现和交办事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执法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责任领导,明确责任部门,明确办结时限,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信访处理多级联动。建立多级响应机制,信访案件处理过程中多部门联动,压实责任,立接立办,边督边改,依法依规、从速从快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
三、跟踪督促检查。建立跟踪办理制度,成立督办检查组,每天去各地区督促、检查并指导信访案件处理,通过跟踪调度,掌握案件办理进度,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加强指导,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四、建立问责机制,落实责任。对确责转办的信访案件,拒不执行、推诿扯皮的;对督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整改的;信访问题没有及时妥善处理的,要严肃问责。各单位要以这次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把环保督察工作压力变动力,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