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龙井市商务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根据吉林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推进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通知》(吉商建发〔2017〕26号)要求,为扶持具有一定规模的新型、小微型涉农企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及加工,现将扶持资金补贴事项公示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及标准 对农村合作社等新型经济组织、小微型涉农初加工企业购置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配送等设备设施给予50%补贴,每个企业补贴不超过10万。此项补贴计划投入资金40万元。 二、补贴方式和程序 相关企业在公告期后,向市商务局以项目申请书的形式提出建设申请,市商务局组织专家评审,对项目建设做出意见反馈后,确定享受补贴的企业。建设完成后,向市商务局提交验收申请,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共同审核验收合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拨付补贴资金。 三、补贴的时间范围 2017年8月至2018年12月底之间建成或2018年底可以建成的。 四、申报时间 现已建成的企业申请补贴时间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之前。如确认在2018年12月底之前以建成的,可在2018年9月30日前先向市商务局报备,以便商务局调配、预留补贴资金。 五、申报材料 申报补贴需提供申请书,包括建设目的,使用范围,实施规划等;企业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资质证书、企业及主要产品图片、详细证明材料以及票据复印件;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三份)提交到市商务局电商科(已建成的需现场考察验收)。 六、相关要求 1、严格项目补贴的申报纪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不按程序申报、编造项目资料骗取资金的企业或机构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2、违背申报初衷,擅自改建,挪用的将追回补贴。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权春梅 报名地点:龙井市商务局电商科 联系电话:0433-3226701 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 201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