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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冷库补贴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18-12-24 08:42 来源:龙井市人民政府

  

 按照省商务厅、财政厅、扶贫办《关于推进2017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通知》(吉商建发〔2017〕26号)和《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龙政办发{2017}81号)文件要求,从国家专项补贴资金中列支150万元用于物联网体系建设,已通过政府公示和企业申请、验收等程序确定延边红峰食品有限公司和延边古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龙井市发展蔬菜专业合作社、龙井市开山屯镇边疆养鸡发展专业合作社。经天延边天平会计事务有限公司龙井分所会计审计延边古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建设2个冷库156.3675万元;延边红峰食品有限公司建设1个冷库148.98723万元。按照50%比例,现支付延边古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78.18375万元;延边红峰食品有限公司50万元。

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拨打公开电话反馈情况。龙井市商务局电商科公开电话0433-3226701

 

 

龙井市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

201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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