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保障我市残疾人尽早享受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经研究,龙井市财政局决定将两项补贴资金发放日期提前到每月15日,比原来月末发放提前了15天,使残疾人更早享受到国家的福利保障政策。 为确保两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龙井市财政局加强资金保障,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合理安排部署,保证资金按期有效落实,解决了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顾困难问题,为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1-10月份累计拨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270万元,全市享受人数达2937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59万元,全市享受人数达297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