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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222000041305586XQ/2025-21332
分  类: 养老保险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标      题: 【政策解读】关于企职保退休人员服刑期间社会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发文字号: 无文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索  引 号: 1222000041305586XQ/2025-21332 分  类: 养老保险服务 ; 其他
发文机关: 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标      题: 【政策解读】关于企职保退休人员服刑期间社会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发文字号: 无文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6月11日
 【政策解读】关于企职保退休人员服刑期间社会保险待遇相关规定
 
  企职保退休人员服刑期间社会保险待遇该怎么计算?
  01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
  02
  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
  03
  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04
  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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