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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7-03-22    点击数:

     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公开信息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

    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为组长,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做到了组织领导到位。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落实信息报送、工作总结等制度,并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

    (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保密规定,我局对近年来的政府公开信息进行了清理,对涉及民生的社会保险政策,通过各种渠道,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2016年,我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政策宣传,着力落实参保惠民政策,采取悬挂宣传条幅,印制发放朝、汉文宣传单,开展培训会,送政策下乡,电视、报纸、走进直播间、微信等多种方式宣传吉人社201593号文、助保贷款、个人权益保障险、大学生参保、参保人趸缴增加缴费年限、社保补贴等惠民政策,提高了群众参保积极性,有效扩大政策覆盖面。全年按93号文办理参保缴费606人,拉动缴费4,300万元。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办事群众,我局不断改进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大厅值班制度,增设“咨询服务台”,大厅值班引导员耐心为办事群众提供服务引导、办事咨询、秩序维护等服务。免费向办事群众提供饮水机、休息椅、老花镜、时政报刊等,受到参保群众的广泛赞誉。同时不断优化办事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既方便了人民群众,又做到了所有办理事项限时办结,办理中没有任何违纪违规显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截至2016年末,我局在政府公开信息网公布信息8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全部公开的信息中政务动态信息6个,重大政务及社会管理事项1个,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1个。

    (三)公开的形式

    1、局门口及经办大厅设立政务公开栏,公开本单位信息,如机构设置、科室人员、办事指南、办事流程。

    2、印发各类宣传单,在局经办大厅窗口设置专栏发放;组织工作人员走入乡镇、村屯发放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单,耐心为市民讲解社会保险惠民政策。

    3、在龙井市政府公开信息网、龙井市人民政府网、吉林文明网、延边文明网以及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网站上公开。

    4、通过报纸、电视台、电台、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宣传报道和政务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尚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积极改进,加强学习,创新方法。为此,我局对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如下思路: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我局的信息公开内容,以社会关注度高的,如社保补贴、参保趸缴、养老金调整等公共利益大的社会保险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制定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细则,

    (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责任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服务工作;加强宣传和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

    (四)进一步充实和丰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与公众交流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对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龙井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