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2224050136115721/2021-13190 |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残疾人联合会 |
| 成文日期: | 2011年01月01日 |
| 标 题: | 残疾人就业服务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 索 引 号: | 122224050136115721/2021-13190 | 分 类: | 机关简介 ; 公告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残疾人联合会 | 成文日期: | 2011年01月01日 |
| 标 题: | 残疾人就业服务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吉林省残疾人就业办法》(规章)
第三十五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工作由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所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十六条:
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下列服务:
(一)就业信息;
(二)职业培训;
(三)职业心理咨询、职业适应评估、职业康复训练、求职定向指导、职业介绍等服务;
(四)就业、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方面的帮助;
(五)为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提供必要的支持;
(六)为农村残疾人生产劳动提供支持性服务。
第三十七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设立残疾人服务窗口和服务项目,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鼓励和支持其他就业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免费服务。
《吉林省残疾人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国发〔2016〕47号)(规范性文件)
主要任务着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中加强对残疾人辅导员的培养培训力度,发展支持性就业,促进残疾人融合就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基地,带动残疾人就业;借助互联网创业平台,大力开展云客服、电子商务、微店等适合残疾人就业项目,帮助和扶持残疾人通过网络就业创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国发〔2015〕7号)(规范性文件)
大力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生产增收中第三点帮助和扶持残疾人多种形式创业就业,建立残疾人创业孵化机制;努力提高残疾人受教育水平,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积极发展以职业教育为重点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支持特教学校与职业院校开展合作办学,培养残疾学生的职业技能。
吉林省龙井市残联一楼教育就业科(龙井市安民街升龙社区)
负责人:马鸿国
联系电话:0433-3257122
龙井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