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龙政办发[2012]31号),由龙井市环保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务咨询答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信息公开的支出和收费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联系单位:市环保局,联系电话:3130005。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我局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了局宣教法制科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规范
制定出台了《龙井市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录》和《指南》,从组织领导、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期限、监督检查等方面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具体规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除依法免于公开的信息外,凡与环保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主动公开或依申请予以公开。
(三)完善公开内容
结合我局实际,主动公开了涵盖环保工作各方面共15个事项,含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环境管理、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生态创建、环境宣教、廉政建设等内容。这些内容,在横向上覆盖了我局所承担的基本职能,在纵向上贯穿了环保行政管理的全过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我局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1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13条,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事项的信息3条,其他信息数为26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43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报告年度未收到公众关于政府环保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我局2011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我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兼职人员2名,主要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环保信息的日常采集、整理、制作和网站相关栏目的定期更新工作。局分管副局长负责公开信息的审核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费用支出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度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共花费人力、物力、财力折合人民币22500元。其中,维护更新费用12000元;运行维护费用10000元(包含硬件、网络费用 );制作政务公开栏和各种政务信息公开资料费用5000元。
(三)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费用支出。
(四)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时限还不够及时。网站查询服务等功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3.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网上查询、网上审批等便民服务系统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扩大应用。
4.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不移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途径,与环保行政管理和执法等具体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2.以服务社会、服务民生为宗旨,提升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形式,分析、落实,全面强化局网站在信息公开和便民服务中的各项功能,重要抓好网上查询、网上搜索等服务功能的完善。
3.完善政府信息监督、考核机制,确保信息准确及时。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考核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
4.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落实审核责任,把好政务信息的质量关。
龙井市环境保护局
201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