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5MB1916155/2023-05494 |
分 类: | 种植业管理;涉农补贴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申请2022年龙井市第二批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的函 |
发文字号: | 龙农函〔2023〕2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8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5MB1916155/2023-05494 | 分 类: | 种植业管理;涉农补贴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年05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申请2022年龙井市第二批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的函 | ||
发文字号: | 龙农函〔2023〕22号 | 发布日期: | 2023年05月18日 |
关于申请2022年龙井市第二批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的函
龙农函〔2023〕22号
龙井市财政局:
按照省财政厅、发改委、农业农村厅联合下发的《吉林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吉财粮〔2020〕419号)》中允许调剂不超过10%的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资金用于种植业结构调整工作要求,龙井市农业农村局、龙井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2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实施方案》,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决定,2022年龙井市将对种植油用芍药、大田草莓、大田人参、当归、红小豆、谷子、小麦、马铃薯等作物给予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因老头沟镇部分有争议地块面积尚未核实准确,且“备春耕”期间农民所需资金较大,经局班子研究决定,于2023年1月份已将除老头沟镇以外的6个乡镇发放了第一批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资金1028533元。现老头沟镇已将2022年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面积核准完毕,特向财政局申请补贴资金378930元(详见附件)。
附件:龙井市2022年第二批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面积汇总表。
龙井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龙井市2022年第二批种植业结构调整补贴面积汇总表
单位:小亩、小亩/元、元
序号 |
乡镇 |
作物名称 |
作物面积 |
补贴标准 |
补贴金额 |
1 |
老头沟镇 |
红小豆 |
918.15 |
200 |
183630 |
2 |
芍药 |
325.5 |
600 |
195300 |
|
3 |
合 计 |
1243.65 |
|
378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