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5-29048 |
| 分 类: | 法制监察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 标 题: | 关于退还龙井市服装产业孵化园区宿舍楼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5-29048 | 分 类: | 法制监察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 标 题: | 关于退还龙井市服装产业孵化园区宿舍楼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2月11日 |
关于退还龙井市服装产业孵化园区宿舍楼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告
由吉林天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龙井市服装产业孵化园区宿舍楼建设项目已竣工,按照相关规定将于近期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若该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望相关人员在此公告发布之日30日内向龙井市人社局执法监察科举报、投诉(联系电话:0433-5037327)。公告期满后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本公告有效期为: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