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5-28254 |
| 分 类: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标 题: | 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公示 |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5-28254 | 分 类: |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 其他 |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 标 题: | 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符合加分政策人员公示 |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11月28日 |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和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经入伍地武装部、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和人社部门审核,现对报考2025年龙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卫生医疗专业人才(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符合加分政策人员进行公示。
监督电话: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3-5037312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