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5-21506 |
分 类: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5年度龙井市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7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5-21506 | 分 类: |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6月17日 |
标 题: | 关于开展2025年度龙井市专业技术职称答辩工作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5年06月17日 |
根据《关于开展好2025年吉林省职称评审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15号)文件精神和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面试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5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8:00
地点: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龙井市海兰西路251号)
二、参评人员
龙井市评聘结合事业单位职称申报符合条件的参评人员,不包含教育系列和基层卫生系列人员。(初级职称认定不需要参加答辩)
三、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请参评人员答辩入场前(到6楼候考室签到,并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缴费成功证明、龙井市职称面试答辩承诺书(本人签字单位盖章)等材料。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答辩评审工作采取参评人员现场结合自述和专家问答的方式,总体时间不超5分钟。参评人员首先进行自述,自述时间为2分钟以内,自述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和成果奖项等;专家将围绕答辩人员的专业水平、业务能力等进行提问,问答时间在3分钟以内。
(四)答辩结束后,参评人员应立即有序离开考场,不得返回候考室,严禁以任何理由在考场内逗留,确保考场秩序。
四、结果公示
职称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工作后,将在龙井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疑问,请及时与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科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联系电话:0433-5037314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