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4-11135 |
分 类: | 人才中心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标 题: | 龙井市2024年第三期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4-11135 | 分 类: | 人才中心 ; 其他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标 题: | 龙井市2024年第三期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4年07月25日 |
龙井市2024年第三期就业见习人员招募公告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以及《吉林省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吉人社联[2023]12号)等文件精神,为帮助未就业失业青年拓展就业机会,鼓励促进未就业青年尽快就业,龙井市人社局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募就业见习基地和就业见习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见习单位申报条件
1.征集范围及条件
有接收见习人员的意愿和能力,并能提供实践工作岗位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1)本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2)能够提供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的,且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的见习岗位;
(3)能够具备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能够按照规定在见习期间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管理,并按月足额垫支见习生活补贴;
(5)符合见习工作的其他规定。
2.申报程序
有见习需求的用人单位需提供一下材料:
(1)《吉林省青年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附件1);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组织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二、见习人员招募对象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2年内,处于“未就业”状态,且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2.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按本人身份证注明的出生日期至就业见习协议签订之日,年龄满16周岁至24周岁。已进行失业登记处于“未就业”状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失业青年。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024年10月25日
报名地点:龙井市人社局四楼就业与人才交流科
四、报名方式
带齐下列材料到报名地点报名即可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中职(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证(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需提供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可)、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2.16至24岁失业青年应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就业创业登记证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办理。
3.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需提供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处于“停缴”状态或无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
4.申报人员需填写完整的《吉林省龙井市就业见习人员备案登记表》(附件2)
五、见习时间及待遇
见习期限:3至12个月。
见习待遇: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毕业生)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补贴;对吸纳其他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的单位,属地政府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除由财政全额供款的事业单位外其它见习单位应自筹资金,为见习人员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六、其他相关事宜
1.见习基地将采取面试方式招募见习人员;
2.见习期间由各见习基地按照正式职工的相关制度进行岗位培训、工作指导、安全管理、考勤考核等日常管理;
3.从报名到见习活动结束,见习人员应确保报名时所留电话联系畅通,避免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本人等情况。
咨询科室:龙井市人社局就业与人才交流科
咨询电话:0433-5037326
申报邮箱:jyyrcjlk@163.com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