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2-02102 |
分 类: | 就业服务;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01日 |
标 题: |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
发文字号: | 龙人社发〔2022〕1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5691016756N/2022-02102 | 分 类: | 就业服务;社会保障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日期: | 2022年07月01日 |
标 题: | 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 ||
发文字号: | 龙人社发〔2022〕17号 | 发布日期: | 2022年07月13日 |
为进一步鼓励小微企业吸纳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就业岗位,针对小微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一、补贴范围
(一)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界定,按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二)灵活就业后或自主创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高校毕业生;
二、申办条件
(一)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企业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三)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自主创业后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一)个人补贴标准
按我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以下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符合条件人员,按其实际缴费额的50%给予补贴。对选择按我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10%、120%及30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符合条件人员,其补贴标准按我省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为基数,给予50%的补贴。
(二)单位补贴标准
按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补贴期限
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五、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二)灵活就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或毕业证书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三)自主创业的毕业3年内高校毕业生,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应向当地人社部门提供以下材料:《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机 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等。
六、办理时限
于2022年12月15前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七、办理部门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楼失业科
咨询电话:0433-5037332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