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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9-03-11    点击数: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文件要求,龙井市人社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奋发有为,力争上游,提升人社系统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效能及群众满意度,促进法治政府、廉洁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建设。现将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强化组织监督指导,保证公开质量。

    龙井市人社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人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确保职责、措施、质量、工作力度有保障。定期召开会议,加强部署研究,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做到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上半年和下半年各召开一次会议,分别研究部署2018年度政务公开事宜,听取局属各部门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汇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积极推进“五公开”

    市人社局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加强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流程等方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建立预先审查制度和保密审查机制。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准确把握人事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限等,避免出现信息公开“失控”现象。正确处理公开和保密的关系,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的问题,又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倾听群众声音,打造阳光人社,2018年百姓热线咨询120条,回复120条,回复率达100%。同时通过政务微信亲清人社进行信息实时发布。市人社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纳入本局机关的财政管理。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市人社局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并严格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申请公开的事项、对象和范围,明确受理申请科室、方式和程序等,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是否公开的答复,对不能公开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同时,对虚假或不完整信息及时进行澄清,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分析以及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监督保障制度的落实。市人社局2018全年热点回应社会关切的内容主要涉及毕业生就业、档案托管、工资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公务员招录及遴选、事业单位招聘、干部人事管理、社保卡使用问题等事项,受到广泛好评。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公开程序。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龙井市人社局积极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包括公开目录管理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和主动公开制度。通过一系列制度的约束,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五)努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是推进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南,市人社局领导非常重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贯彻,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领会条例精神,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经常性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1、全面深化网络公开内容。加大网络公开容量,实行实体政务服务与网上办事大厅结合,推动政务服务向网上办理延伸。科学设置网络公开栏目,方便网络查阅内容,全力打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服务网络。

    2、加强与各类新闻媒体的广泛联系。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各新闻媒体的辐射面、冲击力,广泛发布政务信息,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各类服务信息,通过对社会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人社局门户网站在线互动栏目、百姓热线等受理群众投诉举报,自觉接受各级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的监督,不断提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政务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二、政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供给与公众信息获取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差距,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务公开不够规范,部分内设部门政务公开主动性还不够强方式不够多样工作思路不够清晰。

    (二)工作建议

    1、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加强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逐步扩大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提高信息主动公开的质量,并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领域的情况予以全面及时的回应。

    2、强化政务主体责任意识。明确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强化政务公开主体责任。

    3、优化政务公开平台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公众网等政务公开新媒体平台,利用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增强公开力度,加大公示力度,确保公示内容全面、及时,方便群众查阅。

                                                                                                                                龙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