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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民族宗教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8    点击数:

     

    按照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民族宗教局对全年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4年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程。我局领导班子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延林春同志为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分工明确,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负责人具体抓,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特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市民宗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三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专题就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四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年工作目标之中,列为全年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二)开展教育,为政务公开打好基础。我局把教育工作贯穿于政务公开的始终,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一是及时传达省、州、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二是结合“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政治业务学习,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对干部职工进行政治思想、政策法规、职业道德和形势任务教育,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有关政务公开的文件规定及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提高了大家对开展政务公开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和教育,干部职工依法办事意识不断增强,为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

    (三)健全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为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我局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工作的整体推进,突出抓了制度建设。一是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年初以来,我们对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和完善。先后结合迎接保密工作检查、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检查及全市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等项工作的契机,把修订完善各项制度作为强化机关建设的重要举措,补充完善了机关干部人事档案的相关内容。我们还按照市编委的有关要求,对原有的“三定方案”进行重新修订上报,保证了在全市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中,对我局人员编制及机构设置的合理调配。二是加大向社会和群众公开的力度。我局围绕着对社会和群众的公开内容,把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责任人、完成时间进行公示;根据我局行政执法、审批职能公开了行政管理职能范围、工作内容、工作程序、工作标准、工作时限、处理结果、监督办法,实现了依法行政、“阳光执法”。三是进一步扩大对有关单位和个人公开的内容。作为民族工作部门,每年深入基层调查、论证、考察,向省民委、省财政申报项目,争取民族发展资金及民族补助费,针对这些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的分配,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中讨论决定,对使用情况定期向有关部门和个人公布。四是机关内部公开的内容进一步具体化。第一,结合我局职能和工作实际,重新修订了《市民宗局制度实施细则》,对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否定报备制、无偿代办制进一步提出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通过推行制度实施,机关工作作风得到了进一步的转变,工作效率有了很大的提高,树立了民宗局的良好形象。第二,重新研究修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财务方面的有关规定。按照制度规定,每季度公布财务收支情况。第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干部任免条例》、《公务员录用条例》等要求,我局在入党、用人、人事任免等项工作上按章办事,按程序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第四,关于职工住房补贴分配、福利待遇,按照有关房改文件精神和市房改办要求,认真调查核定每个人住房情况,并上墙张榜公布。第五,改善机关办公条件,按照市政府采购办法,一律集中采购,公开采购情况。五是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公开形式上,主要采取了设立“公开揭示板”、印发政务公开制度、摆放提示桌牌、佩戴胸卡、定期下发《征求意见函》和召开有关单位座谈会等形式,制定下发了政务公开制度规定,实行了“四公开”,即工作职责公开、工作程序公开、政策公开、工作完成时限公开。

    (四)强化监督,保证政务公开有效开展。加强监督考核,是推进政务公开有效进行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在实行政务公开的实践中,我局主要采取了三种监督形式: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实行制度监督。今年以来,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市民宗局机关工作制度》,为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全面发动,实行社会监督。工作中,我们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政务公开工作有机结合,采取向基层和群众定期发放“征求意见表”、定期召开“征求意见恳谈会”,设置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等多种形式,从外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制约。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实行组织监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期检查考核,强化各级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使全体党员、干部的各种行为始终置于党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下。截止到目前,政务大厅发布信息110条,其他信息共发布66条,其中被省、州、市采用15条。

    二、存在的问题

       我局今年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定的制约性。二是单位干部对政务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到位。

    三、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思路

    2015年,我们将按照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在认真总结以往工作经验与不足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上新台阶。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提高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推进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发展、保障宗教领域和谐稳定的大事,切实抓紧抓好。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抓好政务公开。紧紧围绕我局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坚决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项重点工作和市政务公开办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以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改善少数民族贫困群体生活条件、维护宗教领域稳定、保障宗教界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等方面工作为切入点,抓点带面,抓出成效。真正立足于服务少数民族及信教群众,立足于解决基层实际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三)提高政务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认真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以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宣传单、宣传板等多种形式为载体,进一步搞好政务公开情况的宣传,不断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

    (四)进一步规范各项公开制度。下大力气健全完善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努力实现政务公开的规范运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二是继续完善政务公开的审议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社会评价体系。

    (五)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我局党组将自上而下地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责成局办公室开展对各科(室)落实和实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及检查,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经常化。

     

    龙井市民族宗教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