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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井市民政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3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部署积极地开展信息公开,较好地完成了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5年,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把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作为机关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始终立足于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及时公开我局政府信息,使公众获取信息的途径更加便捷,与群众的沟通渠道更加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按照《工作要点》及《重点工作通知》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工作动态类信息报送。全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共96条,其中,政务信息76条、民政业务类信息10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6条;对涉及低保、救灾、优抚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和切身利益相关的重要事件、决策和工作情况进行了依法准确、及时、全面的公开。今年共受理百姓热线41条,回复41条,回复率100%

    (二)公开的内容

    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的现象。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同时,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一是不断完善公开形式。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及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将规章、规范性文件、服务细则、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行政审批项目、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工作目标及其完成情况等等,实现了不涉密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各种优抚、救济、低保等民政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及资金补助标准、发放到位情况全部以电子台帐的形式公开。

    2、实施“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按照要求,为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将伤残人员抚恤补助标准、在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补助标准、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婚姻登记事项等在门户网站长期为民政对象公开;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民政局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职责、民政工作职能、办事程序,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市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政局工作人员办事纪律、监督台和监督电话以及《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局领导班子的姓名、职务、职责,接受群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无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工作力量需进一步强化。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
      具体措施:一是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日常工作中切实做好信息、动态的及时更新;二是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工作动态等常规信息公开,并及时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府信息,特别是经费的预决算、政策制定和为民服务等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热点的公开力度。

    七、需要说明的有关事项

    无。

     

     

     

     

                                  龙井市民政局    

                              0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