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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50136113967/2022-01010
分  类: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学生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标      题: 2022年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索  引 号: 112224050136113967/2022-01010 分  类: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学生管理 ; 其他
发文机关: 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成文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标      题: 2022年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简介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2022年义务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简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项目

  1.脱贫户家庭学生生活补助:学习用品、伙食费等各项费用补助,县域内贫困生每人每年2000元,县域外贫困生每人每年1000元。

  2.寄宿生生活补助:补助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寄宿生的25%,寄宿生:小学每年1000元,中学每年1250元。每学期发放一次,小学500元,初中625元。

  3.贫困非寄宿生补助:非寄宿生资助是脱贫家庭子女、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残疾儿童享受资助,小学每年500元,初中每年625元,每学期发放一次,小学250元,初中312.5元。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补助流程

  寄宿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学校进行资格评选,评选名额占所有寄宿生的25%。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学校将公示后的名单提交到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学生保障管理办进行资格审核。资助名单审核无误后,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将资金下发至学校,由学校组织进行签领。非寄宿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将受助学生的资料送至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的学生保障管理办,学生保障管理办到民政、残联等部门核查。核查无误后在每学期期末进行资金签领。

 

 

  龙井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2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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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龙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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