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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50136116955/2023-15101
分  类: 迁移登记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井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标      题: 迁出、迁入登记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112224050136116955/2023-15101 分  类: 迁移登记 ; 通知
发文机关: 龙井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1月09日
标      题: 迁出、迁入登记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1月15日

  迁出、迁入登记

(一)购买商品房落户:有房屋产权证的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2.居民户口簿原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二)购买商品房落户:贷款购房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贷款购房无法提供《房屋所有权证》的,经核实可根据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银行贷款证明申请办理。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处的,在办理整户迁移时,需提供结婚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2.银行贷款证明原件。3.居民户口簿原件。4.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三)购买商品房落户: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权证、军产房屋使用证的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持有公有住房使用权证、军产房屋使用证、已实际履行的购买房屋合同、回迁房屋分配证的,凭相关缴费6个月以上的票据(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三种以上)办理准迁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公有住房使用权证或军产房屋使用证。2.居民户口簿原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4.缴费6个月以上票据(水、电、煤气、供暖、有线电视、固定电话等三种以上)。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四)夫妻投靠落户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夫妻投靠户口迁入的,凭结婚证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结婚证》原件。2.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3.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五)法定结婚年龄以下的子女投靠父母落户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子女投靠父母的,子女为法定结婚年龄以下没有稳定工作、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凭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2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六)父母投靠子女落户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子女需具备独立生活能力、有固定住所及赡养老人的能力,凭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办理申请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2.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3.档案中记载或《出生医学证明》中能确认家庭成员关系的相关材料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七)投亲落户,孤寡老人、父母双亡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劳动能力的人投靠亲属落户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到近亲属或共同居住的赡养人、抚养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持民政部门出具的赡养、抚养相关证明。2.投靠双方居民户口簿原件。3.投靠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租房落户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租房落户符合当地落户条件的,持房屋租赁合同、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到拟落户户籍地派出所办理。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三险缴费证明。2.居民户口簿原件。3.居民身份证原件。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九)已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已落实就业单位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凭《毕业证》、《报到证》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报到证。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3.省外需户口迁移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未落实就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2.省外需户口迁移证。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一)往届大中专毕业生户口迁入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毕业证》、“三险证明”(6个月以上的“三险”缴费证明)到就业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6个月以上的“三险”缴费证明。2.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二)异地引进的人才落户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异地引进的人才,人事代理单位(指与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的单位)接收的各类人才,凭相关证书、单位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人才类相关证书。2.单位录用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3.居民户口簿。4.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落户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申请落户的,凭职称证明办理准迁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人才类相关证书。2.单位录用证明或人事代理合同。3.居民户口簿。4.居民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四)个体工商户户口迁入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个体工商户年纳税一万元以上,私营企业者年纳税2万以上,且有固定住所的,可凭营业执照、税务收据原件到县(市、区)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本人、配偶及子女(未满法定结婚年龄、无稳定工作、无独立生存能力)的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3.税务收据原件。4.营业执照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五)随军家属户口迁入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部队任职命令》或《服役年限或技术等级材料》、《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办理迁入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3.干部家属随军审批表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六)干部、职工调动户口迁入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省、市(州)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3.省、市(州)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七) 录(聘)用公务员迁入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或《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办理落户手续。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3.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通知书》或《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知书》。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八)未落实工作单位高校毕业生迁出登记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其户口可在原就读高等学校的集体户口中保留两年,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委托学校通知本人将户口迁回原籍。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2.高校毕业证书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九)省外迁出登记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准迁证》办理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在居民户口簿上加盖“迁出”印章。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居民户口簿原件。2.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二十)被大中专院校录取学生迁移户口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被省外院校录取的大学生拟迁移户口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凭《新生录取通知书》签发《户口迁移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新生录取通知书》原件。2.居民户口簿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二十一)被大中专院校录取毕业生迁移户口

  ●受理部门:龙井市海兰路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安审批服务大厅

  ●办理条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户口在原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无需落户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准迁证》,公安派出所凭《报到证》、《毕业证》为其办理迁出登记,签发《户口迁移证》。

  ●办理流程:受理—审批

  ●所需材料: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原件。2.《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3.居民户口簿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1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龙井市公安局

  2023年11月0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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